

山西兴县华润联盛关家崖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信息公示
编辑:2015-07-25 08:38:13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 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山西兴县华润联盛关家崖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山西兴县华润联盛关家崖煤业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兴县县城东北6km处的白家梁、麦地山、关家崖村一带
联系人:高科成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山西兴县华润联盛关家崖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
建设规模:120万吨/年,劳动定员591人,建设项目矿井总投资65875.9万元,职业卫生投资约1028.73万元。
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本次评价以《山西兴县华润联盛关家崖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工程内容为准,主要针对8-2号煤层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及地面生产系统、地面辅助生产系统,在试运行期间职业病防护设施及防护效果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评价。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建设单位陪同人
项目负责人:何靖宇(公共卫生、主管医师)
报告书审核人:霍增祥(副主任医师)
报告书编写人:卫亚昆(行业工程、工程师),李亚鹏(卫生工程、助理工程师),王凡(评价人员、助理工程师),贾冲、陈卓等(检测人员),张静、张玲珍等(检验人员)
企业陪同人员:赵海龙
四、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运行工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粉尘、化学有害因素和物理因素三类。
粉尘:煤尘危害是该项目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存在于矿煤巷打眼、煤巷爆破、煤巷加固、机械采煤、采煤装载、采煤运输、采煤支护、井下通风、采煤辅助、地面运输、筛分等场所;含10%~50%游离SiO2的矽尘可能存在于矿井的井下岩巷掘进过程、矸石运输过程、锅炉房燃煤和出渣过程;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存在机修车间。
化学有害因素:井下主要存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甲烷、氮氧化合物;锅炉房主要存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水处理站存在硫化氢、盐酸、二氧化氯。臭氧、锰及其化合物存在于机修车间及电焊作业。
物理因素:噪声危害主要存在于矿井的井下掘进、回采、井下运输和辅助运输系统、地面生产系统、地面辅助生产系统和机修设备;全身振动主要存在于矿井的井下掘进、回采、地面辅助生产系统和机修设备;手传振动主要存在于井下掘进支护作业;工频电场主要存在于变电所(站);紫外辐射存在于机修车间电焊作业;高温、热辐射存在于锅炉房、空气加热室。
临汾市金烜鑫职业安全服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至30日,在本项目正常运行且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下,对建设项目工作场所生产过程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微小气候进行了检测,同时对地面工作场所的采光、照明、微小气候进行了检测。
2015年4月5日到7日,依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对该建设项目工作场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总尘和二氧化硫进行了补测。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如下
本次共检测了5个总尘地点,均合格;21个总尘工种,18个合格;21个呼尘工种,18个合格。超标工种主要是掘进机司机和割煤机司机;
检测了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各6个点;二氧化硫5个点;硫化氢5个点;臭氧1个点;一氧化氮2个点;锰及其化合物1个点;均合格。
噪声检测了39个点,合格点27个,超标点主要是:掘进机司机操作位、锚杆机打眼处,割煤机司机操作位、转载破碎机旁、中央水泵房、振动筛旁、通风机旁、机修车间砂轮机旁、机修车间切割机旁,坑木加工房圆锯机旁。检测了29个工种,合格工种18个,超标工种主要是:掘进机司机、割煤机司机、支护工、转载机司机、水泵工、振动筛司机、通风机工、机修工、木工等。
手传振动2个工种,紫外辐射1个点,热辐射1个点,工频电场3个点,检测结果均合格。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山西兴县华润联盛关家崖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5年5月22日,山西兴县华润联盛关家崖煤业有限公司于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组织有关职业卫生技术审查专家,在太原市召开了对《山西兴县华润联盛关家崖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重组整合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会,专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改项目建设情况的简要汇报和评价单位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汇报,专家组经过询问、审查、讨论和审议,形成如下意见:
评价单位编制的《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介绍了项目的建设及试运行情况,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了评价;对项目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健康监护进行了调查与评价,提出了评价结论和建议。该报告评价依据较为准确,评价目的、范围较明确,评价单元适当,方法基本正确,内容比较******,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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