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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泫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编辑:2017-01-30 15:44:57

山西泫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17-1-30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山西泫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5万吨/年离心铸管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山西泫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万吨/年铸件制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用人单位:山西泫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山西省晋城高平市寺庄镇箭头村

联系人:秦部长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太原东山王封煤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该公司原名为山西省高平市泫氏铸业有限公司,2012年6月7日吸收合并高平市常顺铸业有限公司,高平市常顺铸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对原有高炉及烧结机进行改造,提升为318m3高炉和42m2烧结机,并新增1条15万吨/年离心铸管生产线。

2012年11月23日,更名为山西泫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高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为其换发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的机电产品、五金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铸铁管、铸件、生铁及铸造设备的生产销售。对铸铁排水管系统相关产品提供设计、测试及技术安装服务。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用人单位陪同人

项目负责人:张连杰(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工程师)

报告书审核人:祁峰岩(高级工程师)

报告书编写人:张连杰(行业工程、工程师),褚春虎(预防医学、副主任医师),张飞马(卫生工程、工程师),李亚鹏(评价人员、助理工程师),王倩倩(检测负责人),李芳艳(检验负责人)

企业陪同人员:秦部长

四、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运行工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粉尘、化学有害因素和物理因素三类。

粉尘:粉尘危害是该项目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煤尘、其他粉尘、铸造粉尘等。煤尘主要存在于炼铁厂煤粉运输;其他粉尘主要存在于炼铁厂矿粉、烧结料等运输;铸造粉尘主要存在于铸管车间、铸件车间。

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主要存在于烧结过程、炉炼铁过程、铸管及铸件熔炼过程等;苯、甲苯、二甲苯等危害主要存在于铸管车间和铸件车间喷漆、修口、打包喷号等过程。

物理因素:噪声危害主要存在于炼铁车间、铸管车间、铸件车间等各种设备、泵类、风机运行过程;工频电场主要存在于35KV变电所;紫外辐射主要存在于机修电焊作业。

临汾市金烜鑫职业安全服务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7日,在该企业正常运行且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下,对该企业工作场所生产过程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如下:

炼铁车间及铸管车间:

本次共检测了总粉尘72个点,56个工种均合格;呼吸性粉尘7个点,7个工种均合格。

检测了一氧化碳29个点、23个工种,均合格;一氧化氮26个点、20个工种,均合格;二氧化氮29个点、23个工种,均合格;二氧化硫26个点、20个工种,均合格;苯11个地点、11个工种,均合格;甲苯11个地点、11个工种,均合格;二甲苯11个地点、11个工种,均合格;臭氧3个点,均合格;锰及其化合物3个地点、3个工种,均合格。

噪声检测了128个点,合格点112个,检测了105个工种,合格工种89个,超标的工种及地点为铸管车间的10T炉前工、加料工、多工位炉前工、单工位炉前工、浇注工、操作工、机长、准备工、浇注工、操作工、走火工、准备工、切割工、内磨工、承口打磨工,铸件车间的抛丸工及其工作地点;工频电场4个点,均合格;高温20个工种,均合格;手传振动3个工种,均合格;紫外辐射3个点,均合格。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5.1 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山西泫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5万吨/年离心铸管项目、山西泫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万吨/年铸件制造项目均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5.2 建议

5.2.1应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的管理工作,将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列入该企业工作议事日程,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在制定生产经营管理规划时,应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中,并应层层分解管理目标,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

5.2.2应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管理,按照制度要求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2.3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基础上,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重点是职业卫生专项费用的落实到位。补充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5.2.4应高度重视职业病危害综合防治工作,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的工作场所,应当积极采取相应治理措施,要依靠科技进步,研制、开发、应用、引进有利于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工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努力使其达到有关标准的要求。

5.2.5 对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开展上岗前及在岗期间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职工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并进一步完善职工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工作。

5.2.6做好职业病危害岗位检测工作,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工作。

5.2.7对于炼铁车间高炉、锅炉、热风炉等一氧化碳事故易发的地方加强一氧化碳气体的检测;对于铸管车间及铸造车间高强度噪声的地点,加强劳动者防护用品的使用;对于浸涂或喷漆的工作场所加强苯浓度的检测。

5.2.8对于除尘器吸尘口密封性不好的地方加强密封,保证吸尘口的风速,使除尘器能够更有效的运行。

5.2.9建议企业对新进厂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对发现的禁忌症或疑似职业病可不予录用。

5.2.10建议该企业暑天为工人配备含盐饮料或中暑急救药品等。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山西泫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组织有关职业卫生技术审查专家,在高平市召开了对《山西泫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5万吨/年离心铸管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山西泫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万吨/年铸件制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会,专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改项目建设情况的简要汇报和评价单位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汇报,专家组经过询问、审查、讨论和审议,形成如下意见:

评价单位编制的《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介绍了项目的建设及试运行情况,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了评价;对项目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健康监护进行了调查与评价,提出了评价结论和建议。该报告评价依据较为准确,评价目的、范围较明确,评价单元适当,方法基本正确,内容比较******,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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